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,私家車也越來越多,人們的出行帶來了很大方便,也讓人們之間的聯系日益密切。但是同時帶來的也有安全問題,道路上的各類設施都是為了保證行人的安全。為了避免交通事端,確保交通順適,全面發揮路途的功用,有必要設置交通標志牌桿安全措施,同時交通設施的安裝要根據當地交通環境來決定,做到與當地交通狀況相輔相成的效果。路途上必要時應設置人行跨路橋(包含地下人行橫道),柵門、照明設備、視野誘導標志,同時也要配備有經濟聯絡裝置以供突發狀況的發生。
1. 人行跨路橋
以立體方式使行人或自行車與行車帶相別離,以此避免行人橫過道的交通事端,也是在過街人流繁密的路段,確保轎車交通安全和順適的一項重要措施。
挑選人行跨路橋和地下人行橫道時,要從設置地址的交通狀況出發并考慮路途及經濟等條件,尋求得到較高的利用率,故事先要充沛研討鄰近的人行橫道、信號機方位,交通規則、信號處理及公共轎車、電車站點方位等。在城市中設置地下人行橫道,其利用率及漂亮均較好,但費用較高,治安維護較困難,故只在以下區域才考慮設置: (1) 在風景區及有歷史意義的特別建筑物鄰近。 (2) 因有障礙物,人行天橋需進步較多。 (3) 比建天橋造價少,施工有利。 (4) 行人過多,天橋過長的廣場等區域。 (5) 風吹積雪天數多的區域。
2. 柵門
避免轎車因失誤而駛出路外,以此來維護行人、住所、構造物等,也可以對司機起到引導的作用。通過各方面的協調工作,也用它來阻撓行人橫過路途,能使行人和自行車與轎車分隔,起維護效果。
防護柵門有護欄、護索、桁構及管等多種方式,護柵方式的挑選應與環境和諧并考慮其功用,僅為阻撓行人的意圖、柵門可選用管、網鎖鏈等方式。
3. 照明設備
為了避免夜間行車的交通事端、進步行車的順適性,在必要的路途上應接連或部分地設置照明設備。
照明設備能夠削減交通事端,日本計算有夜間照明的路途,交通事端可削減14%~54%,歐美等國計算可削減30%~40%;照明設備還可進步路途利用率,據美國實測數據,設照明設備后,車速可進步1.1~4.6kg/h;照明設備還可消除行人的不安全感,確保駕駛員必要的行車視距,消除其不安全感。
|